在某一粒级破碎后的煤样是否应全部小于该粒度还是按标称最大粒度进行处理值得商榷。如破碎机出料粒度小于6mm,但有少量煤样(不大于5%)粒度大于6mm,这部分少量煤样若不再破碎而直接进行后续制样操作会引起二分器缩分时格槽宽度不符合要求,全水分测定时由于试样中存在少量超限粒度使超差的可能性加大。
因此,某一粒级破碎后的煤样以全部小于该粒度为宜。此外,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方孔筛检查出料粒度。
方法
①适用范围有限;方法
②应用较繁琐,且测定外在水分后的煤样再破碎时使用的破碎机存在水分实质性偏倚,则该方法不适用。因此本文建议另一种水分偏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如下:
①选取水分较高的煤混匀;
②在相邻部位收集2份煤样;
③其中一份煤样用锤式破碎机破碎到粒度为-13mm或-6mm,缩取出一份全水分试样;另一份煤样用颚式破碎机破碎到相同粒度,缩取出另一份全水分试样;
④2份全水分试样构成1对,重复上述操作,至少采取20对全水分试样;
⑤每个全水分试样测定全水分;
⑥按照GB/T19494.3―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进行数据统计和结果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