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确认本次停牌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于2015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16日、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3日、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6日、2015年4月20日、2015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15年2月9日、2015年3月9日、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因正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正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