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等“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时间:2017-3-14 来源:  桂林鸿程矿山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矿种“三率”体系初现
  2016年末,国土资源部制定锂、锶、重晶石、石灰岩、菱镁矿和硼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近日又与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主要矿种“三率”指标体系。
 
  《方案》指出
  将在2017-2018年,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在采矿、选矿和综合利用的重点环节,制定试点办法,开展试点,解决“调查评估的内容、方式、指标要求和评估结果应用”等关键问题,划定两个“界线”(“三率”最低指标和领跑者指标),并于2019年出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在全国范围实施。
 
  《方案》突出了科学调查、客观评估、奖优惩劣三个特点。
  将重点了解矿山年度消耗、保有的矿产资源储量,“三率”指标情况,矿产品的产量、质量,尾矿、废石堆存利用等数据,查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到“十三五”末,完成46个矿种“三率”最低指标和领跑者指标,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流程和评估体系,并通过企业主动公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信息、政府抽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方式,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靠。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发布“先进名单”和“不达标名单”,对先进企业在技术创新项目、绿色矿山建设等方面优先支持,对落后的按规定督促整改或惩戒。
 
  在《方案》的具体实施上
  将建立部际协调联动机制,五部委联合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办法,协调推进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国土资源系统现有的专业调查评估队伍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公平公正选择第三方评估单位;国土资源部所需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各省及以下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法律、行政等协同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切实提出落地措施。确保调查评估工作的持续性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