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绿化市容局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施行。据悉,本市对现行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废旧立新,制订了该《规定》,明确“十三五”期末本市要形成750万吨/年的资源化利用能力,凸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作用。
据悉,市绿化市容局已启动编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规划,涉及工程渣土消纳卸点、资源化利用设施、中转码头等配套设施。目前,浦东曹路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已经基本建成,主要是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的道路路基材料加工生产线。
《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理念,按照“全品种、全过程、”的管理思路,完善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要求,重塑建筑垃圾管理流程和制度,重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促进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市绿化市容局废弃物管理处处长邹华介绍了该《规定》的四大调整:扩大了建筑垃圾管理适用范围,完善了建设工程垃圾处理管理模式,凸显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重要作用,完善了运输单位招标制度。
目前,该《规定》各类配套文件和具体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制定中,其中市绿化市容局负责的《招投标办法》《许可证吊销程序》近期即将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