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砂石协会2016年年会上,备受业内关注的《砂石骨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正式发布实施。《规划》重点对创建绿色矿山、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等进行了明确。
《规划》明确了砂石骨料工业发展目标:
一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升产业集中度。到2020年,在资源优势地区建立本地配套的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再创建一批绿色矿山单位;通过整合或联合重组,将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80以上。
二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优质砂石骨料稳定的供给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砂石骨料生产质量管控体系,其中符合GB14686《建筑用砂》I类要求的产品占比不低于80。同时利用采矿废石渣、工业尾矿、建筑废弃物等加工生产再生砂石骨料,再生骨料比例占机制砂总产量的20以上。
三是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新建和改扩建机制砂石骨料生产企业,干法生产应采取收尘、降尘装置,粉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湿法生产应对废水进行处理、循环使用。同时实现废水、固体废弃物的零排放,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输送带势能发电。《规划》还提出培育一批有实力的装备制造企业、若干现代化示范生产线和示范企业。
《规划》细化了9项主要任务:编制和实施绿色砂石骨料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技术创新,严格质量管理;强化绿色发展,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推行清洁生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强安全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拓展国际市场。《规划》还对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标准规范、质量管控体系等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砂石骨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序言
“十三五”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期,全面深化改革、结构调整的攻坚克难期,更是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步入新常态发展的启动和运行期。
我国建材工业仍将继续坚持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结构和创新驱动的主线条。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站在更高的起点以战略思维和视野谋划中国建材工业的发展,其核心的重点工作是提升我国建材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砂石骨料工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期,也是行业实施科学、规范、有序、加速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的重要转型升级期。工业化、绿色化、智能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推进,砂石骨料工业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大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循环经济,保障建筑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引导和规范砂石骨料行业健康发展。砂石骨料行业以“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为发展理念,在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砂石骨料行业发展现状,制定《砂石骨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一.行业发展现状
基本情况
砂石骨料是建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用量大、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砂石骨料产业从传统的粗放型向规模化、工业化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转变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方式,加快机制砂石骨料工业化、标准化、绿色化和现代化,大力发展大型机制砂石骨料生产和供应基地建设已是砂石骨料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和趋势。
在“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高速增长,砂石骨料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年产量已达到200多亿吨,年产值近1万亿元,带动运输业超过2000多亿元。在国家对石矿资源和环境保护不断强化的形势下,机制砂石已成为我国建筑、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用砂石骨料的主要产品,占建设用砂石骨料总量的75以上。
产业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砂石骨料生产企业近2万家,其中,年产量超过500万吨规模以上的大型矿山企业占12,年产量超过100万吨规模以上的中型矿山企业占25;年产量在50万吨规模以下的小型矿山企业占63。由此可见,超过50是年产量50万吨规模以下的矿山企业,依然占据主体地位,这部分企业其单体生产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
行业总体状况为准入门槛低,石矿资源利用率较低;生产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高;行业管理和标准化体系不完善,环境保护有待加强,矿山复垦和绿化率较低。
近年来,我国建筑、道路、桥梁、机场和新城镇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砂石骨料用量不断增加。伴随着各种新技术的应用,对砂石骨料质量要求越来越高,高品质机制砂石骨料带动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的装备制造企业和一批管理水平较高的规模化生产企业,促进了产业链延伸。
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强化管理,砂石骨料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明显加快,由传统的粗放的开采方式向工业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生产方式快速发展,同时向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和废弃矿山环境修复产业延伸。这有利于提高砂石骨料产业的工业化和产品质量水平;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建材行业和建筑业的联动,完善产业结构体系。
二.“十三五”发展的环境分析和面对的挑战
发展环境分析
随着天然砂石资源的枯竭和限采,以及对环境保护的加强,各地陆续关闭小型不达标的采石企业,对当地石矿资源进行整合,根据当地市场需求重新规划和布局。
冀东、海螺、华润、台泥、葛洲坝、红狮、金隅、亚泰、同力和中国建材旗下的中联、南方等一大批国内大型水泥企业已经或正在以整合资源和构建新型产业模式等方式进入砂石骨料行业,有色、非矿、水利、水电、中建、中核、中交建、中铁建等其他行业和企业也陆续进入砂石骨料行业。目前,新建和拟建的砂石骨料企业生产规模大多在500万吨/年以上,现已陆续出现年产超过2000万吨或更大规模的大型砂石骨料生产基地。
我国金属和非金属矿行业,在长期开采生产过程中,矿山产生大量的废石、尾矿,利用价值较高;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建筑、道路与基础设施的拆迁也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需要处理。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废弃物生产的再生骨料已经逐渐应用于工程建设领域,能够部分替代天然砂石和机制砂石。
问题和挑战
砂石骨料行业长期存在的多部门交叉管理、缺少长远规划、科技研发投入低和质量检测机制不健全,以及工业化程度不高,产业的集中度低,产品质量不一,环境保护理念缺乏等是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1.行业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协调、监管难度较大
砂石的开采、生产和应用涉及到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海事、城乡建设、铁道、交通、水利等多个行业和部门管理,各政府部门由于多种原因,导致行业管理长期以来存在多部门重复、交叉,部分地区多头管理。亟待建立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协调工作机制和制定行业准入条件。
2.缺少科学的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较少
各级政府对砂石骨料行业缺乏系统的政策、规范、管理程序和规则。对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使用年限的设置等管理机制有待调整。没有制定和出台相应的行业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不利于有资金实力、技术优势和管理水平高的企业投资建设高标准大型环保绿色砂石骨料基地。
3.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
受利益驱使,一些地区仍存在规模小的砂石骨料企业无证开采、滥采乱挖,不正当和不公平等无序竞争现象和问题依然存在。 ** 和劣质砂石骨料恶性竞争,扰乱市场,严重影响了高品质机制砂石的使用和发展。
4.科技研发、标准化建设、质量检测力度不够
机制砂石有关技术研发投入力度不够,导致整体水平相对落后。目前全国尚没有专门的砂石骨料研发、设计机构,大中专院校未设立砂石骨料专业,国家和企业检测机构和机制有待建立。产品标准、设备标准体系尚不完善,非标设备居多,亟待标准化。产销分离信息滞后,质量责任追溯困难,国家标准难以有效执行,质量监控难度大。
5.砂石骨料工业产品未纳入国家统计范畴
国家统计局未将砂石骨料工业经济信息数据纳入其统计管理范畴,因此,行业的技术经济信息等数据只能是估算,不能全面反映行业技术、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真实情况。
6.对海砂的使用监管不够
我国部分沿海地区存在因河砂短缺而滥用海砂或使用不达标的淡化海砂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使用海砂监管不够,没有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给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三.“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淘汰落后产能、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推进砂石骨料行业工业化、现代化和绿色化发展模式作为行业的根本任务。砂石骨料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规划统领与引导,要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砂石骨料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障建设用砂石骨料稳定供给,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当地石矿资源优势,推动高品质砂石骨料生产基地的培育和建设。
坚持节约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绿色生产。
坚持自主创新,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工艺和装备技术升级,推动“两化”融合,促进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政策引导,以质量促发展。提高产品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
发展目标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提升产业集中度
到2020年,在资源优势地区建立本地配套的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再创建一批绿色矿山单位;通过整合或联合重组,将年产500万吨及以上的机制砂石骨料企业生产集中度提高到80以上。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立优质砂石骨料稳定的供给体系
到2020年,基本形成砂石骨料生产质量管控体系,其中符合GB14686《建筑用砂》I类要求的产品占比不低于80。同时利用采矿废石碴、工业尾矿、建筑废弃物等加工生产再生砂石骨料,再生骨料比例占机制砂石总产量的20以上。
3.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新建和改扩建机制砂石骨料生产企业,干法生产应采取收尘、降尘装置,使粉尘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湿法生产应对废水进行处理,循环使用。同时实现废水、固体废弃物的零排放,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输送带势能发电,以节约用电。
4.培育一批有实力的装备制造企业
依据现行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研发低成本、高效率、自动化程度较高且配套齐全的砂石骨料生产成套装备。
5.尽快培育若干现代化示范生产线和示范企业
尽快培育若干现代化机制砂石生产示范基地和高品质精品砂石骨料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破碎装备先进、生产控制智能化、环保效果好、产品品质高、管理水平高,对行业整体水平提升、产业链完善具有带动作用的示范企业。
6.推动建筑固废产业园的发展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是社会公益项目,呼吁政府尽快制定适合国情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再生产品及其应用的标准、规范等,打造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产业链,建设闭合的建筑废弃物循环处理链,使固废收集运输、固废处理、再生产品运输等流程有机结合,推动建筑固废再生利用产业园的发展。
7.推动一体化产业园的建设
建设若干集石矿开采、机制砂石骨料制造、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建筑道路固体废弃物再生利用、物流、绿化草木种植等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和产业园。
四.主要任务
编制与实施绿色砂石骨料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编制“绿色砂石骨料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健康发展。
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布局
随着我国城乡建设规划以及中长期铁路规划、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新城镇规划、机场建设等的进一步实施,将形成新的砂石骨料刚性需求,结合各地石矿资源条件和建设市场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石矿资源整合和利用,突出节能减排,建设一批长期稳定的机制砂石生产基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工业化发展。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砂石骨料企业跨区域发展,发挥技术和管理优势,兼并重组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在规模化经营中获取高的经济效益。并按照国家和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石矿开采前后的系统设计和规划及综合利用工作。
加强技术创新、严格质量管理
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构建创新体系。培育自主创新团队和创新型企业,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共性技术和装备水平的创新和整体提升,是未来行业转型升级的强劲动力,需要由行业层面组织行业龙头企业,采取“联合开发、成果共享”的模式联合研发攻关,并及时制定或更新相关的技术、装备标准,实行标准化生产。
增强企业质量意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档案和跟踪制度。做到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资源利用集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
强化绿色发展、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砂石骨料行业是资源依赖型行业,到“十三五”末期,预计年开采量将达到250亿吨。因石矿大多数是露天开采,对环境有一定影响,要按照“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矿业发展新模式,通过倡导绿色矿业发展理念,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整体提升砂石矿山绿色水平。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再培育一批绿色矿山,在此基础上创建几个绿色砂石骨料生产基地。
加强矿山开采与砂石骨料生产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各种环境保护标准。按照环保标准要求,加大环保投入,完善防尘和降噪措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循环利用。重视矿山复垦绿化,建设绿色环保、社会和谐的生态砂石骨料工业园区,加强矿地和谐。
提升工艺装备水平,推行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围绕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提高生产效率开展节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装备的自动化。以机制砂石的颗粒整形、级配调整、石粉利用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技术和工艺为重点,提升装备整体水平。
推广清洁生产机制,优化矿山开采和砂石骨料产品生产流程,整合上下游的创新资源,搭建行业技术创新和交流平台。加快淘汰浪费资源、高耗能、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
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
我国制造业将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深度融合将加快推进,外部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新趋势必将对砂石骨料工业“十三五”时期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积极开发适合砂石骨料行业的工艺技术要求的智能机械设备、集中控制设备、检测设备,促进智能化工厂、智能企业建设。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成果,构建产业互联网,实现砂石骨料产业的互联互通,形成产业发展的强大信息支撑体系。将信息化融入工业化体系,用信息化技术推进工业化发展。
加强安全生产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完善矿山开采等工伤多发工序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高温作业安全防护,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确保配套建设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控制水平高的先进工艺和装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发展循环经济,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综合利用各种固体废弃物是砂石骨料产业的优势。可作为机制砂石生产原料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矿山开采产生的围岩和夹石废石渣、选矿厂产生的尾矿砂、建筑垃圾、沥青道路废弃物等。这些固体废弃物长期堆积,既污染环境又占用土地,如果科学加以利用,可以成为机制砂石的原料,可部分替代天然矿产资源。加强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砂石骨料的生产技术和工艺研发,提高固体废弃物、尾矿的消纳量和产品质量。鼓励砂石骨料企业因地制宜,利用工业和城市废弃物生产机制砂石,支持水泥、铁矿等具备矿山资源的企业充分利用采矿废石及选矿尾矿生产机制砂石,替代新开采矿石资源在混凝土和砂浆中的应用。
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拓展国际市场
支持大型骨干砂石骨料企业与骨干砂石骨料装备企业强强联合,组成新的联合体,走出去开拓国际砂石骨料及产业链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的对外开放将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全面配套工程项目上展开。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要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相衔接,与国家对外援助计划和国有大企业集团境外大型建设项目相衔接。
砂石骨料行业的企业要借助国有大企业集团境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拓展海外市场,积极的为其进行工程配套服务,实现由单一设备出口逐渐形成砂石骨料生产线整体系统建设工程,打造国际品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理顺管理职能
各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机制砂石行业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立高效、协调的行业管理体制,推动产业政策与建设、国土、环保、安全生产、交通、财税等政策联动。坚持政府推动和企业主导相结合,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促进砂石资源的高效配置与综合集成,为机制砂石骨料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促进机制砂石骨料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严格行业管理,促进有序发展
依据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发展态势,可适时制定并发布机制砂石骨料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产业政策,在规划布局、工艺装备、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强化准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各地区可建立砂石骨料供应企业备案制度,禁止违规生产的砂石骨料产品进入市场
完善配套政策
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引导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联盟或技术研究中心等,形成行业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参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机制砂石发展较好地区加强上下游联动,建立机制砂生产质量信息平台,适时公布企业名单。
发挥协会作用
建立并完善砂石骨料行业经济运行统计制度,监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定期发布行业经济运行报告。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区域治理,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杜绝恶性竞争。开展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提高从业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搭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服务平台,做好指导、协调、咨询和技术服务。
鼓励科技研发,加强人才培养
在全行业鼓励和推进科学技术研究,建设若干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鼓励和组织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和技术合作,推进创新成果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各级别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完善标准规范
依据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适时制定、修订、提升砂石骨料行业的产品、检测、环保、安全以及生产、应用及装备技术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协调上下游的相关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和质量文件,完善机制砂石标准体系,满足工程建设对砂石骨料质量的要求。
健全质量管控体系
统筹考虑机制砂石原料矿山选择、生产工艺与装备、出厂检验等质量监督和保证体系的建设。建立生产和应用企业之间的质量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产品检验制度,强化标准执行力度,加大检查范围,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档案至少保留五年以上。确保以优质的产品质量,满足建设市场需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强做大机制砂石工业化产业规模。
推进行业供给侧改革,科学合理布局现代化、绿色环保、和谐机制砂石骨料基地
结合区域资源分布、市场需求、品质和交通物流条件,围绕市场规划布局绿色环保机制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在规划机制砂石骨料生产基地布局时,应对矿区从开采到采后治理或开发进行科学规划,并严格要求企业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采和治理,使矿区开采后能够达到恢复治理或二次开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