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息,,陕西省自8月1日起,对煤炭企业实行高速公路运输补贴。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日上午8:00至2015年9月30日上午8:00。补贴对象为,通过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
这次补贴对象为,通过省内封闭式高速公路运输煤炭。运输煤炭车辆必须为整车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的煤炭货运车辆,不含运输矸石、蜂窝煤和其他经过化学工艺进一步加工的煤炭产品与附产品的车辆。超限车辆不在补贴范围,不予统计。
补贴方法及比例:按照运输该煤炭企业的车辆在陕西省封闭式高速公路上实际缴纳的通行费的50给予补贴。
此次补贴资金来源:煤炭企业补贴资金来源为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车辆通行费收入,由省高速集团和省交通集团参照2014年煤炭减半征收优惠金额占比负担。
此次结算及资金拨付方式:
陕西省发改委统一印制《陕西省煤炭产品高速公路运输通行单》,并负责发放到相关煤炭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