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收到一居民反应,位于安化县仙溪镇仙溪社区废弃的仙峰水泥厂,由镇上企业办承包给个人,一直以来晚上生产,白天出售水泥。由于设备的陈旧及落后,对环境的污染特别严重,严重影响到广大居民的生活。请有关部门尽快取缔。
记者调查: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安化县环保局,环保局回复称:安化县仙溪镇废弃水泥厂系原安化县仙峰水泥厂,位于安化县仙溪镇仙溪社区,该厂于1987年5月建成投产,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该厂2008年1月拆除了机立窑等主要生产设施。机立窑拆除以后,经仙溪镇人民政府同意,镇企业办将该厂租赁给当地村民简某,主要以进购半成品进行粉磨加工生产水泥。该厂有一台13X28的球磨机,有4个布袋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监察人员已将情况反馈给了仙溪镇政府,要求加强对该厂的环境安全管理,减少对附近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对于环保局这样的回复,有居民不禁要问,仅仅是加强管理吗?这种简易水泥厂没有通过环保部门审批,能从事生产吗?